招聘公告
日期:2024-04-09 浏览 59

徐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
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

 

因工作需要,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工作岗位及职责

岗位:劳动仲裁监察科工作人员 1名(劳务派遣)

1.科及以上学历,35周岁以下。

2.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,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、沟协调能力及案件调解能力。    3.熟悉办公室日常工作流程,具备熟练的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技术。    4.品行良好,公道正派,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,爱岗敬业,吃苦耐劳,认真细致。退伍军人优先考虑。

二、报考条件
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
(二)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爱岗敬业,立志投身于工作岗位高质量发展工作。

(三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,能服从工作安排。

(四)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。国(境)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,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。

(五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:现役军人;普通高校在读学生;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被刑事处罚人员;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;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、离开现工作单位(岗位)的人员;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报名方式及时间

1.报名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投递邮箱:308797515@qq.com 

投递要求:

1)个人电子版简历,文件名称改为职位名称+姓名(示例:劳动仲裁监察科+张三);

2)《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》一份(贴免冠证件照);

3)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件照片;

4)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学信网网址:http://www.chsi.com.cn)。

注:以上所有文件以压缩包形式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,邮件主题和附件以应聘岗位+姓名方式命名。

2.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,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。凡弄虚作假,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。

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1118:00

咨询电话:孙女士 18020587028

          胡先生 15862112225

3.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,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;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再通知。

四、工作纪律

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执行政策规定,严把招聘进口关。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登录徐州淮才网查询。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写的电话畅通,以便通知或递补,因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。

本招聘公告由徐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